小明的媽媽最近中風,不良於行,她決定將媽媽接到家裡照顧,問題是坐輪椅的老媽媽根本無法爬五樓公寓的樓梯……。 

類似案例在全台各地不斷發生:伊甸基金會(7/14)與立委陳節如舉辦「無障礙建築」公聽會,根據統計,台灣有百分之十五的人口是高齡與身心障礙者,而建築法規規定六層樓以上建築才須裝電梯,對老人與身障者形成極大障礙,因此主張修改規定三樓以上就應設立電梯。

伊甸高級專員陳明里說,國內五層樓以下的公寓超過一百一十一萬戶,占住宅量的一成七五,其中北市約為卅九萬戶,屋齡超過廿六年以上者更超過五成七,這些住宅幾乎都未規畫無障礙環境。

他估計到二○三○年,高齡人口將由百分之十一,增到百分之廿四,主張比照瑞典、丹麥,將設立電梯的門檻下修到三樓或四樓。

老人、身障團體多肯定這項主張,弘道老人基金會執行長林依瑩提到最近一個案例:一位住在高雄市的獨居老太太,房間離廁所只有「半層樓」六、七階,還是爬不上去,只好在房裡放便盆,「臭到社工跑出來嘔吐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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